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真题解析(6月23日上午)
1.有些人说我们国家政府推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个字有些不太贴近民意,有些脱离实际,你怎么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深层的精神内核,是现阶段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的最大公约数的表述,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引导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行了凝练,是重要理论创新成果。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只有国家富强,我们才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国富则民富。民主是我们每个人得以行使权力,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基础保障,没有民主的社会是让每一个公民没有安全感、没有话语权、没有人生发展的社会。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每个人能够得以发展的社会思想基础。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这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更是保障每个人基本权利的最大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脱离实际,而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
2.我国现在将立案审查制度调整为立案登记制度,鼓励涉法涉诉的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你怎么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战略目标,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强调必须深化法院立案部门职能改革,落实好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有其重大意义,表现在:1.践行为民宗旨,打造公正高效的诉讼服务平台秉承“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司法服务理念,发挥立案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公正、高效的诉讼服务窗口,营造了良好的诉讼环境;2.搞好诉调对接,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开展诉前教育和诉前调解,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制作了道德滑坡、诚信缺失、婚姻家庭等法治专题教育片,在立案大厅滚动播放,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诉讼。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搞好诉调对接与送达、保全等司法行为的无缝对接;3.创新工作方法,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拓展诉讼服务渠道,开通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确保了立案质量。对不方便来院立案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方式予以立案。减免缓诉讼费,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然在立案登记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立案难”问题,杜绝选择性立案;二是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杜绝不立、不裁现象。
因此要落实登记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1.强化法治意识,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的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适应司法新常态,以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为主题,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硬任务,以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为硬标准;2.强化创新意识,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化立案部门职能改革,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立案、阅卷、开庭、信访等在线服务功能,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诉讼活动公正、高效进行;3.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监督要深化立案大厅和文明窗口建设,拓展便民举措,建立健全以当事人满意为导向的服务诉讼新机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社会民主舆论监督,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制度的落实,提高诉讼服务整体水平,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真题解析(6月23日下午)
1.领导在基层调研以后感慨:做到办公室里都是问题,到基层看都是办法,你怎么看?
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发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历史的创造者。党员干部要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呈现的一大亮点和特色。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这就决定了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必须倾听民声、体现民意、集纳民智。在这个意义上,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着力点,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人民群众是生活的先知,冷暖甘苦感受最深刻。人民群众是智慧的源泉,改革发展体会最清楚。人民群众是施政的基础,政令得失反映最真实。惟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问计于民方知虚实。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首先在问。问就要问得科学、问得实际、问得真切、问得关键。做做样子,走走形式,问得不着边际、问得蜻蜓点水、问得虚情假意,就问不出真东西,群众对你也爱答不理。你糊弄群众,群众就会不信任你,就不可能和你说真话、道真情。惟有真心想问,不耻下问,才可能问得出真货、问得出真心。而惟此真问,才会真正体现工作的主动,体现谦虚的作风,体现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也就在这真问的过程中,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紧密了。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其要在行。具体地说就是,把问来的关于政策、决策、行政、措施、办法等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那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科学合理地予以采纳。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地加以解决。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迫切希望办又有条件办的实事,科学合理地办好办实。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让科学发展上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人民群众也才会更加拥护科学发展、主动投身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才会形成强大的民心民意基础和智慧力量源泉。
2.司法可以神圣,但不可以神秘,结合司法公正,你怎么看?
2014年1月27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在人民法院报撰文指出: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政治文明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各级法院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而言主要有:一,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等诉讼过程,都应当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各级法院要以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二,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2013年7月1日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积极推动本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并实现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的联网。三,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开发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要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司法公开,要求各级法院不断更新观念,着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二是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三是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四是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要克服畏难情绪,摆脱面子思想,不怕群众“挑毛病”,不忌讳法官“出洋相”,勇于直面问题甚至是错误,将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水平的有利契机。
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扎实勤奋工作,以深化司法公开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