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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每日练习(2014.7.17)

 
【发布日期:2014-07-17】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帐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着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3.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到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着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

    2.B【解析】犯罪中止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第三,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

    3.C【解析】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题中A选项,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B选项,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D选项,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C选项,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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