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信息查询及公示的项目及时间
二、招录政策
(一)招录信息可在那些网站查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ynhrss.gov.cn)、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gwyj.ynhrss.gov.cn/)
(二)公告发布后招录计划还会变化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录计划可能会有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能否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称: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报考人员考上这一岗位,将立即构成需要回避的情形,故《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属于法律和法规,如果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属于公告中所称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不得参与报名。
类似地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如未在公告中列举,也同样不能参与报名。
(四)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对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作出了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广泛性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下列情形有所调整:
1、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非在职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人民警察以外的其他岗位时,年龄限制放宽到40周岁。
意思是说: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的非人民警察的岗位,遇有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非在职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报考时,报名系统自动调整年龄上限为40周岁,报考人员只需如实填写身份证号即可报名。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报考法检系统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操作原则同上条。
3、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种授衔年龄及实际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规定:
根据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公安法医岗位不超过3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法医岗位也不超过35岁);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岁,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岗位一般不超过3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狱医或心理矫正等特殊岗位也不超过35岁)。报考公安特警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特警岗位也不超过25岁);。州市及法检两院机关司法警察岗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普通人民警察的年龄要求进行设置。
(五)年龄计算方法
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
18-35周岁表示:1976年3月14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类似地:
18-30岁表示:1981年3月14日(未满31周岁视为30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18-25岁表示:1986年3月14日(未满32周岁视为31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六)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根据法律,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18岁(含)以后参加工作的经历,此经历与学历条件无关。
具体来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注意,此处所指“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明示不再区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省、州两级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属于基层工作经历)。特别地,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大中专生,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生,在职攻读的成人教育学历不在此条限制范围内。如为成人教育学历,其在职期间的读书经历不影响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即:成人教育在职期间无论是否参与读书,其符合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时间视为有效的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近三年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部分定向招考的职位对基层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验,这类职位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不能中断,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7年4月(含)以前。
(七)部队聘用的文职人员在部队的从业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部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个工作经历与人员身份无关,只看单位级别。所以无论是服役人员还是文职人员,只要在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以上单位工作的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九)基层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时间精确到月,自工作月份起算,根据劳动法,工作当月即开始计薪,故工作当月计算为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例1:2011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1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例2: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十)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定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时间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
村(社区)干部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或报到当月起算。
(十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什么岗位?
我省从未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进行身份限制,也就是说,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只要符合招考条件的要求,一直以来都可以报考公务员,而且我省针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习现状,对招考条件有所放宽。2012年的此类优惠政策一是在计划设置时,允许部分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根据当地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历情况,放宽学历限制至中专高中层次;二是对有2年务农经历的人员,虽然国家并未允许务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但我省允许他们报考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十二)务农人员是否属于有基层经历的人员?如不属于,务农人员可以报考哪些岗位?
国家对基层工作经历已经出台了细化的规定,未在村(社区)组织中工作的普通务农人员因无法提供国家要求的相关材料来证明本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故不属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但我省为保障务农人员报考公务员的渠道畅通,在云南省的公务员考录时规定了普通务农人员若其他条件满足岗位要求,可以报考要求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未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在村(社区)组织中任职的务农人员,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十三)州市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能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类似于务农人员,州市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的工作经历虽然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但是可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后报考有基层经历要求的岗位。
(十四)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2012年毕业生,比如初中或高中毕业后参加了工作一段时间后又考上大学的人员,于2012年毕业,这类人员应以何种身份报考?
无论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前的初始学历是什么,只要其于18岁(含)以后参加的符合基层工作定义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该经历应有相应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这部分人员如于2012年大学应届毕业,可按2012年毕业未就业人员身份报考,如果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十五)政法体制改革定向招录的学员及政法系统定向培养的在读的少数民族学员,在读期间或毕业当年能否报考?
如以上两类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得录用到当初所定的定向岗位工作。但学生本人不属于违反合同的情形,可以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如以上两类人员中属于院校已经录取的对象(无论报名时是否入校)或者在2012年3月13日仍在读的,学生本人一旦报考此次公务员考试,按照当初的招考公告“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被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此类人员的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十六)除上述两类人员外,经过教育入学考试,考上更高层级学历就读(比如考上研究生)的人员,是否可以用低级别的符合条件的学历(如本科)报考?
由于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目前在职公务员也没有允许留职读书的规定,试用期还有相关的管理办法,所以在读的学生原则上是不能被录用的。在以上规定存在的前提下,是否还要报考请相关人员自行斟酌。
(十七)什么叫应届毕业生?非2012年毕业,但未就业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要求2012年毕业生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就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比如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三年制高中的高三在校生等。
我省公务员招录 “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的岗位,即为招考应届毕业生的岗位。2010年-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不是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要求“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的岗位,但可以报考要求““2010-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的岗位。
(十八)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可以参加此次考试吗?
已经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若再参加考试,此时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一条所称的“‘新”录用人员的表述,故一般公务员考录的对象仅针对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机关内公务员的流动,通常情况下是按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交流和转任。
云南省为了完善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链,允许具有五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云南省内县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经历的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省级或州(市)级机关。这是一项云南省内的临时政策,按照云南省内的文件规定,只允许云南省内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报考,且报考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方能符合报名条件。
概括来说,云南省内有5年以上县以下机关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州市级及以上机关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除上述岗位和人述人群外,已经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其余岗位。
上述公务员所属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指的是所在单位为县级或县以下党委及政府管理的机关、县级地税局、省属各监狱及劳教所。比如县农业局,属县级部门;而州农业局,虽然本身的行政级别是县处级,但是州农业局为州政府管理的机关,不属县级机关,故在“州农业局”这一法人主体内的各内设机构或其所辖的参公管理单位,不属于本次招录所述的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范围。
(十九) 为何县区机关只招非公务员而不招在职公务员?
机关内部人员的流动有其内部规范,一般不与外部人员发生交集。只是目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州以上机关建立起来自于基层的干部培养链的要求,在州市以上机关从县以下机关选拔时采取了考试录用与选调同步走的办法。县级机关已属基层机关,再从基层机关考录未对形成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链起到任何实际作用。在职公务员交流转任到其他机关任公务员的主要渠道是选调,是机关内部另行组织的考试,一般不与其他未就业人员争夺就业岗位。如有意到县级及以下机关任职的在职公务员,请注意选调的有关消息或根据调动政策进行办理。
(二十)什么叫“近3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近3年指2010-2012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简称为“四项目人员”。
这四类人员的服务期各有不同,其中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服务期为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即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但文件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所以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视同为服务期已满,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务期有1年也有2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项目人员的政策规定,对西部志愿者,无论属于中央计划还是省内计划人员,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
基于对每期四项目人员都能均衡照顾的考虑,本条中所称的“近3年内”,指的是服务期满3年之内的人员可以报考这类定向岗位。例如:某甲在2010年服务期满,可以报考这类定向岗位,但如某乙在2009年服务期已满,则不能报考这类定向岗位。
(二十一)什么样的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以下为满足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1、2008-2009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
2、2007-2008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3、2008年招聘的在2012年3月13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4、2009年招聘的至2012年3月13日仍在聘的历年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5、在以上时限之前招聘但在其服务期满后又续聘且报名时仍在聘的人员
6、在以上时限之前招聘随后在四项目人员中交叉聘用的,当其在单一项目中服务期满且报名时仍在聘的,符合定向岗位的报考条件
(二十二)现未在聘的四项目人员能否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如果原来聘用为四项目人员的服务期于2010年1月-2012年3月之间届满,那么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否则不能报考。特别地,报名时已不在聘的2009年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这是因为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在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可以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如报名时未在聘,则不能享受在聘人员的优惠政策,服务期要按3年计算,故2009年招聘现未在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十三)除续聘人员及2009年招聘且报名时仍在聘的大学生村官外,其他报名时仍在聘且服务期未满的四项目人员能否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除大学生村官外,其余三类人员没有未满服务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依据,故2009年-2011年招聘的报名时仍在聘的特岗教师未满3年服务期,不能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未满2年服务期的西部志愿者、2010年-2011年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能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十四)报名时仍在聘的服务期已满的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是否可以报考或被录用?
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公务员录用不能凌驾于任何有效的合同之上,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故选聘合同存续期间是不能被录用的。
经省级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报名参加选聘到村任职考试的人员和已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不管是否满服务期,均可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或录用考试,一旦考上,组织人事部门都将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除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外,其余三类人员报考公务员后是否能办理相关解聘手续,由各相关项目办公室自行决定,如录用前能解聘,不会影响录用。报考人员可咨询相关项目负责部门后自行决定是否报考。
(二十五)报考了法检系统的公务员,还可以报考此次考试吗?
云南省法检系统的招考属于云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的一个部分,按考试要求,在同一个考试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以法检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岗位不能同时报考。
(二十六)国民教育毕业生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区别是什么?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以上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二十七)毕业时间如何计算?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如果某人本该于2007年毕业,但中途由于某些原因延长了毕业时间,至2008年才拿到毕业证,毕业证的落款时间也为2008年,那么这个人的毕业时间是2008年。
(二十八)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为方便报考,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
招录计划中各岗位对专业的限制,以及报名系统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包含门类,门类包含专业。
如果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只限制了学科,则此学科下的所有门类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如果岗位对专业的要求除了学科限制外,还限制了门类,则只有该门类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如果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在学科、门类、专业上均有限制,则只有该专业才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有的岗位有两项以上的学科(门类)需求,意思是只要符合这两(三)项学科(门类)中任一项需求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所属的门类和学科,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的专业限制。
注:学位名称与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学历(即毕业证)所注的专业名称作为评判依据,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二十九)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只要持有两个学士学位(这两个学士学位中可能有一个是注明“辅修”的学位),都是双学士学位。但因为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对学历证书所述专业的要求,故双学位人员报考时只能对应毕业证书所写具体专业名称进行报考。换句话说,如果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报考人员可以任选一个专业报考。
(三十)生源地或户籍是否必须都满足?
生源地的含义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至于户口发生迁移等具体情况是否属符合条件人员,请询报考地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十一)人民警察岗位是哪些?人民警察岗位都要进行体能测评吗?
所有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司法行政机关警察及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全为人民警察岗位,都要按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及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一律按照或者参照公安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体能测评。
(三十二)2012年的招考计划里怎么没有公安院校的区分了?
2012年的专业目录做了调整,各岗位招考计划仅以专业进行划分,不再以学校为划分依据。原对公安院校的限制性条件改为专业要求。仅有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属于地方院校与公安院校都有的专业名称,但两类院校所学不一样,为与地方院校所设专业相区别,该专业有“公安院校”的前缀。
(三十三)什么叫做公安院校内的交通管理工程专业?
公安院校是指由国家或省级公安部门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我国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3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上述院校中开设的“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属于专业目录中所称的“(公安院校内的)交通管理工程”专业。
(三十四)云南8个人口较少民族是哪些?
我省20万以下人口的8个民族为人口较少民族,具体为: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
(三十五)什么是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
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指的是能够按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序列晋升的岗位,这些岗位的法律专业知识考的是A卷,法律知识的专业性考察强于非司法岗位。
(三十六)什么是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岗位?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招收的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司法警察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提押嫌疑人以及强制执行等司法辅助行为。司法警察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这些岗位的法律专业知识考的是B卷。
(三十七)法检系统除司法岗位和司法警察岗位外的其余岗位有何特点?
这些岗位的人员从事法检系统内部的一些如办公行政、技术支持等普通办公行为,没有案件审理权。这些岗位的人员如在工作以后要转入案件审理岗位,必须经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些岗位的法律专业知识考的是B卷。
(三十八)共青团员的准确定义是什么?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共青团员的人员以何种身份报名?
《共青团章程》第一条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也就是说,现未在团组织(含基层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如已年满二十八周岁(即1983年3月13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再属于共青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岁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18-28岁的年龄段内,有可能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共青团员。如果岗位要求共青团员,请此类人员务必选择“共青团员”方能通过审核。
(三十九)符合“有关说明”里注明的要求,但“有关说明”栏里的要求宽于前述条件的限制,如“专业需求”为“测量技术”,但“有关说明”栏称“遥感科学与技术”也可报名的情况,如何报名?
如“有关说明”栏里的要求宽于前述条件的限制,以“有关说明”栏里的要求为准,符合“有关说明”栏里的要求的人员如上述“遥感科学与技术”的人员,在报名时选择“测量技术”,系统将予审核通过,招录单位在后续的资格复审中,对这样的操作将予以认可。
(四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类“限制”条件,是只招满足限制条件的人员,还是不招限制条件的人员?
公告或计划内的各类“限制”条件,是只招满足所限条款的人员,即:“限制在……范围内招录的意思”。
(四十一)2012年是否还有考后调剂的过程?
由于在其他岗位未进入面试的人员有两次报考机会,而进入面试的人员只有一次报考机会,考虑到保护首次报考该岗位人员的利益,2012年取消考后调剂过程,用强化网上确认程序的方式保障岗位录用率。
(四十二)网上确认是怎么一回事?
网上确认是为了不浪费岗位资源而由系统设定的一道程序,是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阶段。进入网上确认名单的人员,不论其是否愿意参加面试,都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按时在报名网站对自己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行确认。针对因报考人员放弃而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将顺序开展首次递补和二次递补工作,递补依然需要相关人员予以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人员,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网上确认分为四个阶段,即: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打印确认表。
1、首次确认
首次确认是指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过程进行确认。首次确认于2012年6月9日8:00至6月13日24:00进行,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和岗位面试空缺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2、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指首次确认后尚未达到2:1面试比例的岗位进行的递补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于6月16日8:00至6月18日24:00进行,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3、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后仍未达到2:1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6月21日8:00至6月23日24:00进行,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4、打印确认表
通过网络打印的确认表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凭据,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确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确认表。
经递补后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按官方网站公布的确认流程进行操作,有操作困难的,也可至省内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寻求帮助。
(四十三)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如何操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如何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及法检两院司法警察的岗位按规定还需要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从2012年起明确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1.体能测评
公安(森林公安)及法检两院机关组织报考本部门警察岗位的人员按照或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所附标准开展体能测评工作。报考其余岗位的人员不进行体能测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若出现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2.体检
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若前期体能测评阶段没有递补过人员,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时,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及体检;前期体能测评阶段已经有过递补人员的,不再开展递补。
3.考察
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各招录机关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录用考察的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若前期体能测评和体检阶段都没有递补过人员,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前期体能测评或体检阶段已经有过递补人员的,不再开展递补。
(四十四)录用时与企事业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未解除原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按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不能被录用。录用前仍有其他单位录(聘)用合同在身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及相关文件,了解并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岗位。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的填报信息负责是指什么?
网络报名是基于报考人员诚信的前提下开展的,故公务员主管部门首先认定报考人员自己填报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为保证其真实性,设置了后续的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措施,所以请报考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自己填报的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为不诚信,并被处以相关处罚。
报名系统在报考人员打开报名网页之前先设计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了报考人员相关责任。报考人员一旦进行网上报名,就视为已经阅读并知晓了诚信承诺书所述内容,并将承担因违反诚信承诺而带来的相应后果。
(三)部分地区为何无法访问报名网站?
这是因网通、铁通、广电等网络运营商的域名解析设置与电信的域名解析不兼容造成的。解决办法如下:
1.“控制面板”-“网络连接”-“本地连接”-“属性”-“TCP-IP设置”-“属性”-“DNS设置”,请按以下设置DNS:
报考人员在云南上网的,请用以下DNS:
主DNS服务器:222.172.200.68
备用DNS服务器:61.166.150.123
省外报考人员,请利用搜索引擎搜索当地省区电信的DNS。
2.换台使用电信网络的电脑。
(四)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五)报名资格审核如何进行?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12:00-3月20日24:00。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的审核方式继续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项目包括:报考人员身份、性别、学历、年龄、专业、生源或户籍、服务地、政治面貌、外语级别、职称级别。
人工审核只针对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人员进行。人工审核的权限设置为:省级用人单位及直管部门的省级主管单位、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州市以上法院和检察院。
每天的6:00、12:00、18:00、21:00、24:00准点进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的结果在第二天22:00才能返回。为保证审核信息的准确性,此类报考人员第二天在前台界面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系统将于报名第二天的22:00用报名第一天21:00的数据进行替换,故第二天报考人员自行在前台修改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六)审核结果返回时间已过,为何仍然显示尚未审核?
如果不上传照片,报名系统不会对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务必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同时,要特别提醒各位报考人员,每次保存报名信息,系统将视为重新报考而刷新报名时间并再次提交审核。如此反复,将会贻误审核时间。
(七)为何报名期间无法登录报名网站?
每天21:00将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后会重新开放报名。请报考人员报名错开系统维护时间。
(八)是否允许重复报名?
不允许,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报名一次。
(九)每人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十)报名时所学专业如何填写?
报考人员根据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所属的门类和学科,依此在报名系统中点选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则在“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名称”栏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
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所附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公安专业里的“侦察”及“侦查”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高中和中专学历人员,不用选择具体专业,请选择“高中中专学历”即可。
(十一)若所学专业不符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但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该岗位吗?如何报考?
可以报考,只要经审核单位审核合格就行。由于这类人员的专业不符合岗位要求,所以报名时,请在“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名称”栏填写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保存后就提交给审核单位做人工审核了。
(十二)拿不准所学专业或从业资质是否满足岗位要求,如何报考?
建议按报名资格人工审核权限直接咨询相关单位后再报考。
人工审核的权限仅设置到省级单位及省级直管部门的主管单位、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州(市)法院、州(市)检察院。
(十三)报名时的“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招录条件”栏是何含义?
“其他招录条件”是计算机是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条件。故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对照岗位的“其他招录条件”栏及公告的其他规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自担责任。如果填“否”则审核无法不过,如果填“是”则必须保证自身条件符合其他招录条件栏的需求,同时还要满足“其他招录条件”栏里未详述但公告已作规定的要求。
(十四)考试地点可以自行选择么?
“考试地点”栏有多个选项,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十五)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请对照每个信息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报。报名表每个信息项的下方都会有具体的填报要求,请遵循该要求填报。
(十六)报名表是否必须打印?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考人员是否打印报名表做要求。
(十七)可以进行现场缴费么?
报考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于2012年3月13日8:00至3月2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费80元/人。根据计算机网络数据对接的需要,本次考试只设置网络缴费,不设现场缴费点。缴费时间截止,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位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缴费时间。
(十八)可以用别人的卡代交报名费么?
可以。
(十九)为什么缴费后还是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银行方面电子对账可能出现掉单,掉单的缴费记录未能及时返回本系统,要等银行手工对帐完毕返回本系统后,才能查知缴费情况。报考人员只需确认银行扣款就表示缴费成功了,建议稍后再到报名系统查询(每天上午11点,我们会和银行对一次手工帐,报考人员可以在11点后再查询当天10点以前的缴费情况)。
银行扣款的确认不是在报名系统里确认,而是从银行网银系统查询。
重复缴费退费程序:等报名结束银行对帐完毕,需报经省财政厅同意,退费只能退回到缴费的那张银行卡上(请保留那张缴费的银行卡),退费时间最快也要一个月。因此建议大家确认银行扣款后不要重复缴费。
(二十)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无论农村还是城镇人员,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原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证明。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个地点提交证明,也就是说,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就便提交减免报名费用的证明。昆明地区现场提交减免费用的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9日,提交证明的地点:潘家湾4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民航路22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部。若报考人员无法现场提交证明,也可以3月12日至3月18日通过特快专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上要求的材料寄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邮编650031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在上述期限内未递交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报名费用。为不致因邮件丢失的原因影响报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减免费用证明的报考人员,建议同时在网络上先行缴费,有关部门核实邮件后,随后会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二十一)报考人员若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办?
3月13日至3月15日,报考人员若遇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至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昆明市潘家湾44号三楼)进行处理。
为保证报名的公平,防止虚假报名,3月15日24:00以后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不受理任何报考人员所称身份信息被人冒用的请求。
(二十二)防止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先行冒用的办法是什么?
首先,请报考人员自己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其次,针对本次公务员考试,无论报考人员拟于何时正式报名,请在3月15日以前先用本人信息进行注册。因为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进入报名界面,注册时报考人员将自行设定一个用户名和个人密码,这个用户名和密码只有报考人员本人知晓,你先用自己的信息报了名,别人就不可能再冒用你的身份来报名了。在注册后若忘记个人密码,可以在考生登录的界面通过注册时所用的用户名找回个人密码。
(二十三)非加分人员报名时误选了加分项,怎么办?
对于加分的确认,是通过 “何种类型加分人员”及“加分证明材料”两项信息来确认的。如果仅仅是选择了一个加分项而没有在“加分证明材料”里写上证明材料的名称,或者写了加分证明材料名称但未选择“加分人员类型”的话,是不会被加分的,所以不用担心。
(二十四)报名信息填错可修改么?
3月13日-3月19日,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尚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也可修改报考岗位。对于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无论是否缴费,报名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因审核通过或已缴费人员的信息计算机系统不允许修改,为让报考人员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3月22日-3月23日系统将重置审核及缴费状态(即状态变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只要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已经确认缴费,就无需担心以上两项状态的变动),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已缴费的报考者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不得修改;通过人工审核的人员不允许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计算机自动将其恢复为修改前的状态。
报名信息由报考者自行维护,必须如实填报,填报不真实或填报错误的,资格复审将无法通过。
(二十五)何种岗位会被裁减?对报考了被取消的岗位的报考人员是否退还报名费?
一般情况下,限制到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录条件”栏有要求的岗位,若缴费人数未到计划录用数的3倍,该岗位招考计划将被裁减(个别要求面试人数与拟录人数的比例高于3:1的岗位,按面试比例确定报考比例,即:若面试人数与拟录数之比要求为4:1,则比例未到4倍的岗位将被裁减)。其中,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其报名费用将被退还。
例1:1个岗位招2人,只有3人报名,岗位计划数按比例“减”少到只招1人。
例2:1个岗位招1人,只有2人报名,岗位无法达到相关比例要求,将予以 “裁”撤,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将予退费。
(二十六)哪些岗位不受3:1比例限制?
未限制到具体专业且未在“其他招录条件”栏有要求的岗位,因其面向对象比较宽泛,故即使未达3:1比例,也可以开考,岗位计划不做裁减。即,此类岗位不受3:1比例限制。
要求英语及汉语以外其他语种的岗位,要求少数民族语言的岗位,定向招录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的岗位,即使限制到了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考条件”栏有要求,如无特殊说明,也可以不受3:1比例的限制。
(二十七)哪些报考人员可被退还报名费?哪些报考人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因岗位裁减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或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人员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退费人员的报名费用是退到原交费的那张银行卡上。
因报考人员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十八)报名序号忘记了怎么办?
从“考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点击“查询修改”,然后点击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找回报名序号。
(二十九)个人密码的作用是什么?
个人密码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设定,作用在于保证个人信息只能由本人查询和修改。
(三十)个人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若考生个人密码遗忘,可以从考生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输入个人注册的用户名、回答个人注册时所定义的密码提示问题和本人身份证号,就可找回个人密码。
四、其他
(一)准考证如何打印?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用彩色、黑白打印机打印均可。打印出的准考证边上有一些正文以外的字符,属正常现象。
(二)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考试时的身份证明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也可以使用未过期的一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人员在考试时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一致。
(三)笔试结束后,能否申请分数查疑?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科目(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评卷客观题为机器评卷,主观题为网络评卷),除零分、缺考和违纪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报考人员的分数查疑申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审验。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除学历、学位证明外的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必须提供原件。2012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资格复审前暂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以凭所在高校签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若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在外就读学习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5151676。
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报考要求201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3月13日(即证明的落款时间可以在2012年3月13日以后,但所证明的内容应该为3月13日以前的事实)。
(五)上一条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指的是什么意思?
这是因为教育部门为规范证书管理,规定对遗失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人员不补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为保障报考人员的报名权益,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出以上权宜规定。
在此进一步明确:毕业证书获得证明是对遗失了“已经获得”的毕业证书的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六)报名前符合报名条件但在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资格复审既是对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性的核对,也是为录用考察进行前期核实。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虽然提供了2012年3月13日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但仍需要保证在录用考察前没有不符合录用的情况发生。类似于报名后找到单位就业等情形的人员,由于公务员法不允许公务员兼职,故以上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应提交2012年3月13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还需保证在录用考察前自行办理完毕解聘手续,方能符合录用条件。
(七)什么是未就业证明?
根据国家规定,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已毕业学生。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时,未就业证明由上述相应机构开具,证明中应注明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我单位,迄今尚未就业”字样。如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分别保留在不同单位,以档案保留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因失业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均不能从唯一性上证明报考人员未就业,而报到证则已经注明报到单位(属于教育部门认定其已就业的情形),故从2012年起,《失业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都不再作为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最终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官方对以上四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予以公布)。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成以官方按上述算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九)综合成绩并列怎么办?
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十)哪些行为属于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参与网上确认但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考察或体检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录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考生出现以上行为,将按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视同为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取消本次报考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
(十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可能接收到什么信息?
为保证报考人员信息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向考生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发送虚假或诈骗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体报考人员应该知晓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只在网站发布,各级机关一般不会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如遇确须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提醒报考人员的情形,官方网站也将有相应的通知。
2、报名过程中,只有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可能会因为核实报名信息而给极个别的报考人员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其余单位或个人都不可能拨打报考人员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官方公告查询电话或邮件来源是否为省人社厅考试中心所发。
3、网上确认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人社厅考试中心会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提醒应确认人员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同时还会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此短信及电子邮件通知信息届时也会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到短信或电子邮件后,请与官方网站公布信息进行校对。
4、资格复审阶段,个别用人单位可能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告知一些注意事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可以按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予以核实。
5、面试结束后的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报考人员通知一些注意事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可以按官方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予以核实。
特别提醒,除以上通知外,各级机关不会向报考人员发送有关教材、培训、补交费用等通知。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