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规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及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以及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行业监督;参与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组织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8-10级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0日后出生);
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2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工作经历。
(二)补充说明
对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12年9月。就读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 zjwater2011@163.com ,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一);身份证、户籍资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扫描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一周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者告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应聘者登记的电子邮箱,并请自行打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9月中旬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按60%和40%计入笔试成绩。各科目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以上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告知有关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相关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com,“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仅在浙江水利网发布,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厅监察室:0571-87826546;人事教育处:0571-878265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我中心直接咨询。
联系人:佘先生
咨询电话:0571-88216200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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