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团区委副书记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北仑区委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竞争性选拔工作。
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职位为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2名。面向宁波全大市范围选拔(以2012年11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任职资格要求:
参加工作满2年。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或现任、曾任市直或县(市)区级机关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街道(乡镇)团委书记
、副书记,建立团委的企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或者在校期间担任过高校校级学生会或共青团部长以上职务(含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职务)。
上述职务任职日期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
2、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身体健康。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信息。
2、公开报名
(1)报名人员可登陆“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下载打印《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规定,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受
理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
面免冠彩照2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A1225室)。
3、资格审查
由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竞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按招考名额报考人数不足1:10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直至取消本职位选拔。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哪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竞选资格。
4、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竞选办组织,时间初定于2012年12月22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6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按招考名额面试入围人数不足1:6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直至取消本职位选拔。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发
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考名额的1:3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按《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人
岗相适度评价。
7、决定任用
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遇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不足的,可以酌情减少招考名额。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年。
四、其他
1、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咨询电话:86780375、86780376;监督电话:12380。
2、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动态事宜将及时在“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同时注意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竞选办负责解释。
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