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金华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按如下掌握:
1、“法律”、“法官预备人选”、“检察官预备人选”、“驻看守所检察官预备人选”、“驻金华监狱检察官预备人选”、“驻省五监检察官预备人选”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2、“司法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法律各相关专业(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公安学类。
3、“法医或物证检验”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医学、生物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技术。
4、“狱医”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
5、“网络安全管理(技术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6、“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
7、“外语翻译或网络安全管理”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
8、“法制”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9、“会计”、“会计核算(财务)”、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会计)”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
10、“会计核算(工程)”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11、“药学等”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12、“基层财政税务”、“财务管理等”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
13、“基层税务执法”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律”招考职位可报考的专业。
14、金华市规划局“建筑学”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建筑学、建筑设计及理论。
15、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学”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建筑学、建筑工程。
16、“城市规划”、“基层城市规划执法”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17、“土地资源管理等”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质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质矿产勘查、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石油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矿产普查与勘探;“法律”招考职位可报考的专业。
18、“交通运输管理”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交通运输、物流管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19、“宣传策划”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
20、“信息安全管理员”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信息安全。
21、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一线执法”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汽车运用技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22、“农机管理”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业工程类。
23、“检疫执法”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森林保护、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森林保护学。
24、“预防医学”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预防医学。
25、“殡葬执法”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社会学、社会工作、法学、经济法、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政治学理论。
26、“测绘类”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测绘类、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