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决定开展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名。其中,办公室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办公室人员3名。报考人员需具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城建、土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乡镇报考人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2010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下同)以上,其中,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5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建筑类、土木类、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林学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工业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或者具有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人员当年度考核结果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5日。
3、有关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相关任职经历材料)、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报名时间为8月26日。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选调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出具其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送县委组织部。
(三)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合成。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4楼418室),6725839。
监督举报: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4楼412室),电话:6737105。
附件: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