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以下简称市预警中心)是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委托市气象局代管。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北京生源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社会人员限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市预警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yjzx_bgs@163.com,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我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受。
3.资格审查
2016年2月24日—25日进行现场审查,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及名单于2016年2月23日前在北京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我们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人员由我中心报名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时间、内容和要求见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2、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笔试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反馈本人。
4.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按要求向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本人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气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工作的所有对外信息(成绩、入选名单、公示等)均在北京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查看。网址:http://www.bjmb.gov.cn/
咨询电话: 58991333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附件:1、市预警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
2、市预警中心报名表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