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市城乡规划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大兴路29号遵义市城乡规划局三楼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办公室。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面试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大兴路29号遵义市城乡规划局三楼。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由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一),考官具体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进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由市规划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由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监督检查
市规划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851-28230275(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0851-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1-23119032(遵义市城乡规划局)
0851-28981281(遵义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