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尔滨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其中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5人,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招聘3人,市普宁医院招聘12人,市殡葬事务管理所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公告发布网站。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哈尔滨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在资格确认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原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2:3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社区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1)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6038077;(2)报名结束后咨询电话:84664368。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 www.hrbmzj.gov.cn)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类岗位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均为客观化题型。
管理类岗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共计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规则。专业类以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为主,管理类以结构化面谈为主。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和体检。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民政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民政局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委机关工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机关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哈尔滨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诚信承诺书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