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要,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隶属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受理和送达;
(二)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
(三)负责做好进驻部门及其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环节和办事指南等进行审核公示;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的收集、综合和报送;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和管理维护;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网页更新、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八)负责提供重点产业项目的审批代办服务;
(九)负责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大厅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思想政治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4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黑河市户籍(2016年3月1日前户口迁入有效)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办法:招聘公告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mohrss.gov.cn/)及黑河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hsp.gov.cn/)(以下称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盖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证明;填写《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3:1,特殊情况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黑河市龙江路71号一楼咨询台)
4、联系人:单 兵、孟晓堃
5、联系电话:0456-6776016
(二)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产业项目代办、文秘和党务宣传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占卷面分值30%), 网络维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述两个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将通过对应聘者就读过的学校、居住地社区、工作过的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被考核人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学历复查认定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报考资格复查,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合格的人选,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2、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