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91名,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报考职位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要求。
2、本县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职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日)。
(4)符合招聘职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9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456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28名。(详见附件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8月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100米)。
3、报名费用:每科收取费用30元,共计6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注明院系、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信和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报考教师岗位的证明需注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卫生系统卫生医疗专业职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报名人数充足或缺编严重的偏远乡镇使用。
7、准考证领取时间:经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30 ;
(2)笔试: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200分。
笔试内容
教育系统专业: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100分);
卫生系统医疗专业: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卫生基础理论知识(100分);
县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非医疗专业:公共基础知识(150分)、时事政治(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信阳市(含固始)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和预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县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息县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且同意预征入伍的考生须于2015年8月8日前向县公开招聘办公室提供预征入伍通知书,未按时提供入伍通知书的不再享受加分)。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时间:
2015年8月18日: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教育系统高中教师职位和农村中心校一、二、三学区体音美专业教师职位面试;
2015年8月19日:教育系统乡镇中心校教师职位面试;
报考县职教中心和文广新局文化馆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点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人社局一楼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教育系统职教中心和县直文广新局文化馆职位考生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系统其它专业技术职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县直事业其它职位及卫生系统职位考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等本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当场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
面试分值:面试分数为100分。
2.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单
体检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监察局负责,考核内容主要是再次审核考生资格条件是否与聘用职位相符,查阅考生档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息县人社局、教体局公示栏内和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xxjy.xyjyw.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四、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二)调剂补录。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首先在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体检合格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空缺职位调剂补录;经调剂补录后仍空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报考系统内已进入面试环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空缺职位再次进行调剂补录(具体调剂补录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上岗后,因未按时报到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根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招聘情况,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调剂补录。
(四)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咨询电话:7632675
附件:
1、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