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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浉河区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浉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浉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浉人字〔2007〕41号),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4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考浉河区教育、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和浉河辖区以外的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报考浉河区区直其它事业单位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1)报考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地点:信阳市浉河中学(详细地址:华夏路185号)
   
    (2)报考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及区直其它事业单位的报名地点:浉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详细地址:信阳市河南路宝石桥大转盘东侧,乘6路、9路市内公交车可到达)。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15年毕业生)、职称证、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到报名点报名。报考教育、卫生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名时填写《浉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区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报考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试卷一),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知识》一张试卷(试卷二),满分100分。区直其它事业单位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试卷三),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1:00。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信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5年8月24日下午17 :30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其中男性24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女性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报名时凡符合预征大学生士兵条件的男性大学毕业生除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办理兵役登记的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址: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女性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预征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所招聘单位工作。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5年9月5日上午11:30前分别到:浉河区教体局人事股(报考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和浉河区人力资源市场(报考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及区直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及区直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可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逾期不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一个月内,若有弃权者,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6237515(浉河区征兵办)
   
    0376---6618131(浉河区教体局人事股)
   
    0376---6652201(浉河区卫生局人事股)
   
    0376---6691906(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1、报名登记表
   
    2、浉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浉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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