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招考公告>事业单位>河南>    
 
 

河南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 学校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开封市,属政府全额预算拨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 9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建设项目验收。2013年、2015年相继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50强)”和“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在校生18600余人,设有12个院系、3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水利、测量、土木、路桥、机电等66个专业及方向,涵盖工、经、文、管、艺五个学科,形成了以国家级重点专业为龙头、省级重点专业为骨干、院级重点专业为基础的专业建设体系。

    二、 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成员,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在2015年招聘计划职数内(《我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见下表),招聘4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5年计划招聘数 第一批招聘数 第二批拟招聘数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4 17 0 14 4 2

    四、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rcti.edu.cn)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10 日至2015年 12月18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 www. yrcti.edu.cn/,进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廉军政,联系电话:0371-2365804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2365806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专 业 人数 学 历 备 注
1 水利水电工程 2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路桥、铁道、隧道 1  
3 岩土、隧道 1  
4 路桥、铁道、隧道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英语教育、英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 1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0日  



 
 相关链接  
河南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招聘方案
河南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5年招聘方案
2015年河南范县食药监管局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河南郑州市第七中学2015年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5年招聘方案
2015年河南省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河南工业大学2015年招聘方案
河南郑州大学2015年招聘方案
河南郑州大学护理学院2015年招聘方案
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2015年招聘方案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