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广编发【2015】12号关于调整市人社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计划
1、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核定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招聘岗位:市劳动人事仲裁院3名,市劳动监察大队2名。招聘专业为财会类2名,法律类2名;其他专业1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五)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722---6234808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的可以提供)。各类证件、证书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彩色1寸登记照片4张。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名人数须达到3:1比例(报名法律、财会、其他专业人数分别不低于6人、6人、3人)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报名时间顺延一周。如报名人数仍不足,本次招聘如何进行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商定。
(五)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及聘用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类专业以法律专业知识为主、财会类专业以财会专业知识为主、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
(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录取参加面试,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三)笔试及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四)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6。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招录(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为准),并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参加体检,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取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若在试用期间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监督管理
从考试程序开始到最后的公示,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