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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1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属于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5月9日,报名地点为南人民武装学校组织人事科。考试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湖南省军区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管理、专门从事培训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以及国防动员干部、大学生军训骨干等人才的学校。学校成立于1993年,为地方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省军区教导大队合署办公,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紧邻汽车东站、长沙高铁南站和黄花国际机场,交通便利。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9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人民武装学校组织人事科(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3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直接到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国内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证明,国外的先提供学历证书(三个月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防和军队建设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关内容。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试教: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
  
  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面试: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业态度等。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考试地点设在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与单位解除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电话:0731—84670237,84670234(校人事科张老师、林老师)
  
  监督电话:0731—84570687(校纪检)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016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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