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学院工作需要, 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建工集团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提高层次、优化结构,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㈠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执业(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42号高新校区1号办公楼401室)。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执业(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电子版以及电子证件照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hnjyzz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在参加笔试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完成核查。
㈢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
㈣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高等教育学(胡弼成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高等教育心理学(燕良轼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满分100分。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
㈤ 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建工集团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有正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待遇,详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文件。
咨询电话:0731-58662802 18907322887 (学院组织人事处袁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662805(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