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0月17日09:00-10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0月18日09:00-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1月5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人员可在2015年11月2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试讲。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专业内容不低于总分的60%。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招聘单位将以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余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查询。
2、试讲: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备课与教案设计、课堂语言表达,教学仪态、板书设计、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程序设计、教学效果等,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4、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如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上显示的专业名称与我校招聘专业名称不符的,应提供与招聘专业方向相符的成绩单(必须有相符的专业方向,只有相关课程视为无效),否则不能参加试讲。
5、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83889557
联系人:肖老师 汪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邮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岗位表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