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院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属院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教育局直属院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毕业的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以后(含2015年)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2月26日9:00—2015年12月30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27日9:00—2015年12月31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27日9:00—2015年12月31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8日。
(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四、考试
岗位序号1-47号考试包括笔试和课堂教学考核(试教)二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岗位序号48号直接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试教)环节。
1、 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教育网,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知识及应用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无锡教育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相应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个指标的,按1:5(同分跟进)确认参加课堂教学考核人员。
招聘岗位数超过1个指标的,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课堂教学考核人员。
2、课堂教学考核(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岗位序号1-47号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工作由无锡市教育局在课堂教学(试教)环节前统一组织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试教)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课堂教学都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6年毕业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于2016年9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聘普通中小学、中职校(技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于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校、高职校教师以及中职校(技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于2017年12月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校将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7686、0510-81821826。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教育网:wxjy.chinawuxi.gov.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教育网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教育纪工委: 0510-81821832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603
无锡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