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窗口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二、资格条件
1.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2. 相城区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16年2月16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2月16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适应窗口业务工作环境。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至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周四),上午9:30—11:30。
3. 报名地点: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庆元路168号)。
四、考试方式
1. 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男、女人数分别计算),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笔试成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
2. 面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5:1的,不安排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2)考试总成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编外公益性岗位标准统一发放,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277(区人社局纪检组)。
八、本简章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182299)。
附件: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