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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白城人工增雨基地招聘公告(1号)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吉林省白城人工增雨基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飞行员,要求具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飞行技术专业。4月7日—8日到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236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303室现场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气象局决定,吉林省白城人工增雨基地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城人工增雨基地招聘一名飞行员。工作地点在白城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飞行技术专业;
  
  2.具有商用驾驶员飞行执照,附带仪表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236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303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其中,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气象局网站(http://www.jlqx.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7958012(吉林省气象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气象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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