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拟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报名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报名地点为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元宝山区政府批准,2016年元宝山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单位: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用人单位: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三、招聘计划: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详情见《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技能(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截止2016年11月1日前,具有赤峰市户籍。
3、协警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审批辅助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协警岗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正手引体向上需连续做六个以上,1000米跑需在4分钟15秒内完成为成绩合格;审批辅助岗位需要进行速录测试,要求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50字以上,准确率在95%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与31日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男性身高非协警在170cm以上,协警岗位身高在175cm 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 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 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速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等步骤进行。
七、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为:http://www.cfpta.com.cn ) 和《元宝山新闻网》(网址为:http://www.ybsxww.com)上发布,以后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事宜均在《元宝山新闻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务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现场报名。
2、报名需携带资料: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从《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元宝山新闻网》下载的《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当前页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的还要有父母的当前页)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计算机速录技能与体能测试
报考法院审判辅助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领取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成绩不合格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报考法院协警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8: 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成绩不合格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九、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办法在现场报名时另行通知。
2、报考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c证以上人员,免笔试。具备本科法学类专业、专科法律大类专业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十、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笔试免试人员按同岗位考生最高笔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或照)、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4、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报考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按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元宝山新闻网》上公布。
十二、体检、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c证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体检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元宝山新闻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三、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元宝山新闻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2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四、培训
被聘用工作人员由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元宝
山新闻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方案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5850189
附件:
1、《元宝山区招聘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2、《元宝山区招聘法院审判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