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20名。报名截至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报名邮箱为dzkfqrc@163.com。报名材料为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电子文档形式扫描或拍摄(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开发区“三次创业”,经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2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区直部门(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简介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德州市中心城区,1992年批准设立,1998年3月启动建设,2012年3月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现代管宋官屯、长河2个街道,赵虎、袁桥、抬头寺3个镇,总面积320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启动建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直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实现了长足发展,承担了德州市改革窗口、开放龙头、经济增长极和城市新高地功能。积极推进对外开放,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93家,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发展到108家,纳税过千万元企业发展到41家,招商引资企业经济总量、提供税收占到全区的70%以上。积极推进经济建设,主动为全市做出贡献,开发区国税收入占全市的1/4,地税收入占全市的13.3%,成为市级财政主要支撑。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岔河减河之间40平方公里建成区成为德州主城区;减河以东70平方公里新城区(生态科技城)框架全面拉开、基础设施基本到位,成为协同发展主阵地。
二、引进计划
面向社会引进产业组织与管理、经济管理、金融、法律、财政、税收、审计、国土规划、建筑等专业方向优秀博士研究生20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需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和博士学位。
5、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引进等。
1、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3月25日,根据报名情况,分次组织实施面试测评)。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登录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dzkfq.com)下载该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电子文档形式扫描或拍摄(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dzkfqrc@163.com。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对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报名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面试测评。采用适当形式进行面试测评,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实践能力、适岗程度等。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测评情况,按职位计划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5、公示引进。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在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工作岗位。使用德州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组织人事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由区社会事业管理部按规定申报。
3、职务安排。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试用期满转正时对经考核优秀的,可以任命正科级领导职务。
4、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享受生活和住(租)房补贴,由区财政局予以统一发放,补助费用共计18万元,5年内按月拨付,每月3000元。
5、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可根据个人条件安排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6、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区社会事业管理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六、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561118 2561119
附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