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事业单位,是文联与文艺界人士沟通、交流、联谊的重要场所,主要职能为负责文联主办的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文艺信息网络和艺术音像资料的管理等。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灯光音效技术人员 职位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职位说明:负责本中心剧场、会场、展厅的音响/灯光设备的操作及保养,保证各类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象条件:35周岁以下,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音响设备/灯光工程的基本知识,能够对设备进行配置和操作;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性能,能独立操作音响/灯光控制台;相关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能按演出设计的意图体现整体音响/灯光效果;能够适应剧(会)场的工作时间;爱好文艺,有相关教育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请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个人经历,家庭情况并附报名照,学历证明及职称证明)发送至wyhdzx_hr@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4日。
2、资格审查: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电子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及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及面试名单。由单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体检:面试通过者安排体检。
5、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陶老师
2、 邮箱:wyhdzx_hr@163.com
3、 电话:62470000-35003
4、 监督电话:62488226
上海文艺事业发展动中心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