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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环境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1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环境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环境学校系隶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74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培训上海培训站、第15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已连续十六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是上海市首批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首批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和上海市绿色学校。

    学校现开设环境治理技术、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环卫设备管理与维修专门化)4个专业,其中,环境治理技术专业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环卫设备管理与维修专门化)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务员:1名

    资产统计:1名

    专业教师:1名

    出纳: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简介

    (1)教务员岗位简介:负责学校继续教育部教学管理、统计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资产管理岗位简介:负责学校西校区固定资产管理、统计与分析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3)专业教师岗位简介:承担环境类专业理实一体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等工作,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出纳岗位简介:负责招待所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教务员:具有行政管理或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者优先。

    (2)资产管理:具有行政管理或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资产管理经历者优先。

    (3)专业教师: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监测或生物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中职或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外省市应届毕业生报考此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4)出纳:具有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会计上岗证、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证书。能听、说沪语者优先,熟悉事业单位出纳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教务员、资产管理以及出纳岗位报名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办理,具体报名事宜和报名时间请在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2015年9月14日— 9月18日)。报考对象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条件,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对考生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专业教师岗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

    2、笔试

    教务员、资产管理以及出纳岗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再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注:专业教师岗位不参加笔试,而是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

    上海市环境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试讲)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试讲)事宜另行通知。

    4、体检

    教务员、资产管理和出纳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专业教师岗位按照面试(试讲)分数得分高低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和工作能力等综合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980号

    邮编:200135     联系电话:58604239

    联系人:苏老师、李老师

    Mail地址:hjxxzzk@126.com 

    监督电话:52567707


上海市环境学校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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