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作家协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作家协会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的上海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上海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与文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文学格局,促进文学创作,繁荣文学事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
一、 招聘岗位和职数: 专业作家岗位,招聘5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专业从事文学创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申报者要求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学创作为主,具有较长的文学创作年资,较为全面的文化素养,较高的原创能力;达到一定的创作水准,在国家重要文学期刊上发表一定量的作品,出版文学专著,作品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形成较为明显的个人文学风格,并具备一定的创作潜力,有较长远的创作规划。
三、 招聘办法
1、 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直接向上海市作家协会提出申报,申报表格可从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供申报者最近三年在省市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出版社出版的代表作品3-5篇(部)(至少有一部长篇作品),寄送至指定地点。
2、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 月10日
3、 资格审核
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核。
4、 评审
由文学专业领域资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审。
5、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巨鹿路675号 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邮编: 200040)
电子信箱:zxjwc0608@aliyun.com
联系电话: 54035102
联系人:肖日文 姜宁
附件:申请表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