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创作演出中外歌剧、舞剧、音乐剧、合唱和交响乐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创排世界经典和打造民族原创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人事主管1人,人事专员1人,财务主管1人,会计1人,演出营销专员3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人事主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人力资源或法律等相关专业,持有人事管理岗位证书,熟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和判断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负责剧院职工的招录、聘用、考核、职称评定、薪酬管理、奖惩、福利抚恤、劳动保护、离退休、调动等人事劳资工作。监督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及各项年检工作。主动发挥院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推进剧院各项制度、方案的制定、落实,严格按章办事,负责剧院的人事管理调配工作,研究并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年龄40岁及以下,有3年以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2、人事专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人力资源或法律等相关专业,持有人事管理岗位证书,熟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负责剧院职工的招聘、招退工、聘用登记、社会保险缴纳、居住证办理积分申请、外地户籍落户、退休手续办理、工会工作等事务,及其他人事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完成部门的收发文和文件流转登记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的整理保管及各类文件档案的收集管理。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年龄35岁及以下,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财务主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持有会计上岗证和会计中级职称证书,熟练掌握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与实务,熟悉各项经济、金融、税务政策法规。自觉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按照剧院财经审批手续,负责剧院的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剧院财务活动合法、正规、有序地进行。认真编制剧院财务收支计划,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有效使用资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并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剧院的经济动态、财务信息和所需的各类财务报表。参与剧院的重大经济决策,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负责国有资产的核算,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协调好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年龄40岁及以下,有3年以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4、会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持有会计上岗证,熟练掌握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与实务,熟悉各项经济、金融、税务政策法规。负责完成剧院财务会计方面的各项工作,能准确、及时地做好各项目账务登记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按时编报财务会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真实。根据合法、有效的记帐凭证,及时登记分类明细帐和总分类帐,并根据内部核算需要,作好各类辅助帐户的登记工作。对所有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反映,做到核算准确,反映真实及时。定期与出纳核对银行,现金日记帐,以保证帐帐之间金额一致。定期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财产物资帐,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年龄35岁及以下,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演出营销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营销、工商管理或相关专业。熟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新媒体环境富有热情及敏锐度;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创意,有策划力,具备策划、实施新媒体传播活动的能力。能根据我院发展定位和演出指标,完成指定项目和新媒体平台的计划、联络、执行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调研、开拓演出市场,大力推介剧院演出剧(节)目。负责与各票务公司联络,发布演出信息。负责研究、搜集各类客户信息,做好项目期间客户服务。负责开发票务代理商及资源置换渠道。负责推进剧院各类演出票务销售(包含指标考核)。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文案能力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办公软件操作和数据统计报表制作技能娴熟。年龄35岁以下,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邮件发送至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请在简历中注明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待定)
3、考试方式
行政类人员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将由单位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在歌剧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6
上海歌剧院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