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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3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统筹、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分直接考核转聘和定向公开考聘两种方式进行。直接考核转聘由各县(市)组织实施,符合考核转聘人员,可根据乡镇事业编制情况直接转聘到大学生村官服务所在县(市);定向公开考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成绩在全州范围内选择转聘职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300名,各县(市)考核转聘后,其余名额进行公开考聘。

    三、考核转聘

    (一)考核转聘范围和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满1年及以上或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任职时间在2013年12月30日之前)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包括201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5日。符合上述考核转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月5日17:0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各县(市)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转聘条件,对本县(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

    符合考核转聘条件本人不愿意留在本县转聘的,今后不再考核转聘,但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因本县(市)编制不足未能考核转聘,但符合考核转聘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公示

    各县(市)组织部和人社局根据考核转聘条件和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见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县(市)内张贴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县(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对拟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四)体检

    由各县(市)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全州汇总审核

    各县(市)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汇总审核。

    (六)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系会议办公室批准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批表》及《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州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由州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职位所在县(市)的人社局安排工作。县(市)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定向公开考聘

    (一)定向公开考聘范围和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任职时间在2013年12月30日之前),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0日—1月14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条件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及复印件到县(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根据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表》、照片和组织部审核意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在考生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6年1月10日至1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24:00。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1月21日—25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于2016年1月25日上午09: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

    上午 10:00—11:30  《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招聘岗位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2016年1月31日前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告。

    (八)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一份;

    2. 准考证一份;

    3.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

    5.各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一份关于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经县(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有被举报并核实作假的,各县(市)承担责任。

    (九)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若笔试成绩一致的,服务年限长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月24日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选择职位

    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在2月29日前根据笔试、资格复审及体检等情况,将拟聘人员名单及选择职位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州委组织部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成绩一致的,服务年限长的优先)进行公开选择职位(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职位细化到乡镇。

    (十一)递补

    因考生资格复审、体检中弃权和不合格及因公示和职位选择出现的缺额,根据分数统一进行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拟聘人员到各县(市)委组织部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4份,各县(市)将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州委组织部、人社局汇总审核。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批表》,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十三)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并将最终确定的聘用名单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职位所在县(市)的人社局。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各县(市)人社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转聘和定向公开考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或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八、注意事项

    (一)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在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州委组织部。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四)关于《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定向招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笔试

    2.资格复审

    3.体检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836-2835533。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36-2835281。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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