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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考核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2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2017年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2日,报名地点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510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本公告《公开考核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各项条件及要求,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510室,联系电话:0817—2666363。
  
  3. 报名所需资料
  
  (1)《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 资格审查
  
  我办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在任意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二)考核
  
  1. 考核时间
  
  请参加本次公开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3月3日14:30前到指定的考核地点报到,15:00开始进行考核。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
  
  2. 考核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310室。
  
  3. 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写作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根据写作成绩高低等额确定1名体检人选。将成绩80分及以上作为进入体检的必备条件。
  
  (三)体检
  
  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www.ncpta.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录用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录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核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的相关证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录用人员,取得录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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