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的文件精神,绍兴市上虞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管理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机关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站等三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用人单位 |
单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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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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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信息管理 |
1 |
硕 士 研究生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浙江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信息化服务 |
1 |
硕 士 研究生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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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站 |
公益一类 |
网络平台 |
1 |
硕 士 研究生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8月3--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虞区百官街道舜江东路287号)二楼203办公室;
③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格(参见附件)。
(2)网上报名: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4日下午5:30截止,有意者填好《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把个人证件(即提交资料)(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的扫描件发至上虞区人社局的电子邮箱(109782526@qq.com)。
②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报组织、人社部门酌情核减计划。若各岗位报名总数超过30人及以上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入围人员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达60分的不合格。具体笔试、面试按报名情况拟定,考试时间、地点再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此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具体有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
5、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3、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82191179、81227210
联 系 人:石先生、劳女士。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局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