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县户籍(部分岗位不限户籍),户籍以2015年9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热爱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者,于2015年10月19-20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城明招路1385号)现场自愿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部分招聘职位还需提供相关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报名考务费80元。现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需持有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咨询电话:87660842或登录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考试科目和办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可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六、公示、岗前培训、录用或调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录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3比例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2.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招聘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的,均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到报名当月。
4.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的;或在考试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