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新年伊始,一北一南接连发生的两场火灾令人揪心。2015年1月2日,哈尔滨道外区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着火,造成11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1月3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发生火灾,仅仅2小时,拥有600多年历史的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楼就化为废墟,仅剩几根焦黑的木梁和断壁残垣。
消防通道被占、失火建筑未通过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缺失……一切似乎都注定了这个“消防死角”的烈焚之痛。
【综合分析】
一边是人烟密集的商贸市场,一边是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火灾瞬间造成巨大破坏,可谓教训深刻。纵观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频频发生的火灾事件,几乎逃不出如下“规律”:火灾发生时,或者驰援的消防车被挡在了“最后一公里”,“隔着楼使不上劲”,或者消防栓远隔数条街,远水难救近火;火灾之前,一些单位对消防工作不理不睬,抽查检修走走过场,一些建筑甚至未能通过消防检查,一些商户私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却照样招租纳客。这些情节几乎在每一次严重火灾中都不鲜见,但很少见到有人因此而“吃一堑、长一智”,把别人的教训当成对自己的警醒。
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人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薄弱,但另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不力,处罚不够等,也是重要原因。比如有人占用了消防通道,物业和社区等单位,往往只有提醒改正权,无权强制要求改正,更没有处罚权;而相关消防部门,又往往是“天高皇帝远”,不出事,或者不突击检查,消防通道被占的问题,就不会被发现,更不会整改与处罚。这直接导致了一些人的违法成本过低,商户私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层出不穷。
因此说,事后的“救”,远不如事前的“防”。消防官兵的“救火”只能是火灾救援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第一道防线。常言道,水火无情。生死时速,仅仅因为那么几秒就可能酿成悲剧。在火灾发生的瞬间,平时不起眼的消防通道就是一条生命通道。消防通道出现经常被堵现象,既反映了市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也映射出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事实警示我们,火灾其实离每一个人都很近,稍有疏忽,必生险情。
要杜绝这类现象,要求作答以下几点:
首先应强化不同主体的责任落实。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区消防通道的管理主体是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需要物业去协调,而小区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应当依法由城管及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对不按法律规定处理的,消防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与此同时,对于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物业公司也应在小区内多做警示宣传,从而真正把防患于未然的消防安全理念植入每一个人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