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多少、消费多少,以后都要拿出来“晒一晒”。河南近日出台规定,针对监督失控的国企领导职务消费问题,《意见》规定,国企领导的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必须向职工公开,要将职务消费预算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领导不得超预算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违规购买或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得违规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6月8日《人民日报》)
其实,早在2006年,国资委就下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央企领导用车、出国考察、业务招待等职务消费,还要求提高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透明度。但是,尽管舆论年年呼吁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透明化,但始终不能遂愿。因此,晒职务消费,这个“螃蟹”可以吃。
如果抛开成见,打量职务消费,就会发现职务消费并无原罪,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职时的公务消费开支,职务消费是必需的。只是,这种必需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成了藏污纳垢地,职务消费发生了异化,成为变相的高福利,甚至是腐败的渊薮。比如,有时,职务消费成了深不见底的筐,汽车、宴请、疗养、旅游,连送请、贿金都被纳入这个“大箩筐”。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究竟应该多少,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一个“极端”的案例——中石化前老总陈同海每月挥霍120万!尽管如此骇人,但他轻描淡写地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
试想,如果陈同海落马前,其职务消费就能经常晒一晒,他还敢如此大手大脚、靡费公帑吗?也正因为职务消费不透明,引发了民众意见。应该说,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要面向内部职工晒,还要面向公众晒,这才是更大进步,更可圈可点。仅仅面向内部职工晒,还只是内部监督、同体监督,向公众晒,才是真正的透明化、阳光化,真正还原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如果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能经常晒一晒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所谓的天价酒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即便发生也不会迟迟才被发现。
当然,仅仅制定制度要求国企负责人晒职务消费还不够,接下来还面临的问题是,制度出来了,落实不落实?如何落实?落实不到位,怎么办?再比如,有的人选择性地晒,或者消费多晒得少,对其如何惩处?此外,还需厘清什么是职务消费,如何避免职务消费成了深不见底的大箩筐?
要求国企负责人晒收入、晒职务消费,其目的是为了管住他们乱花钱的手。而要管住他们不安分的手,归根到底需要严格约束权力。既要严格约束权力,也要还原和壮大公众权利,才能有效遏制包括国企腐败的各种腐败。在此,希望河南晒职务消费,能够走下去、走得稳、走出效果,从而发挥范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