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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奇怪的进场费

 
【发布日期:2011-06-2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背景资料】

    近日新闻媒体常报道一些广东家庭妇女去香港购物的事件,其原因是在物价一路狂涨的今天。国内一些物价远远高出国处,同样是我国产品为何在国内国外有着不同的价格呢?一向以物美价廉的中国货,却难以让中国百姓享受究竟是何原因呢?

    2011年5月12日《经济半小时暴光》了我国超市的一个怪胎式运营模式——收取进场费,成为推高我国物价的一大原因。超市的一袋锅巴售价是3块钱,但它的出厂价只有1块2,经销商拿走6毛,而超市则赚取1块2。超市通过收取经销商的各项费用营利, 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经销商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记者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对六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 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而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卖场,发现同类产品的价格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每100g杏仁变成了15.9元,腰果变成14.2元,开口松子变成25.8元,生核桃仁变成19元,葡萄干变成3.29元,开心果变成17元。六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告诉记者,他们在行业中进行了测评,有的超市的费用达到了40%到45%的收费。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加在卖给消费者的商品里头。

    专家们告诉记者,我国的百货商场大多是采取联营、“引厂进店”的经营方式,通过招揽品牌商进驻商场,零售企业会收取一个占销售额一定比例的费用。由于商场的返点率很高,品牌商会把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的合同费用作为成本加到商品的价格里。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进场费必然要推动价格的上升,而且谁去买单,消费者去买单。现在我们看到国内一些品牌在北京市场上看,它的一些衬衫成本就是几十块钱,经常反应在零售价格人民币上千块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也表示:“一件服装的成本加价率从2.3倍可以到12倍。零售商收他的越高,加价就越高。”

    【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这种怪胎式的零售模式主要是因为跨国企业无道德责任的扩张、制度上不健全、地方政府的指导理念上有偏颇、国内零售业病态的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因素。

    一、跨国企业不负责的掠夺式发展模式影响了我国零售业的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介绍说:“家乐福积累了一整套由发达国家这种零售商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扩张这方面的经营。家乐福这种经验归根到底就是一种低成本的扩张,这种低成本扩张战略当中,我觉得它的核心就是收取各种入场费。”

    二、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对零售垄断行为的界定,使得相关部门查处困难,处罚力度小,助长了这种病态收取进场费模式的发展。

    陈立平告诉记者,这种依靠收取进场费用、延长账期的扩张方式在其他一些国家并没有成功。在日本、韩国和南欧地区,当地都有比较成熟的零售市场,国际零售巨头不仅市场份额有限,而且还受到了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控制。

    当时中国国内零售业在反垄断、限制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法规方面不健全,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后,成功带进了进场费的商业模式。而且,由于当时外资零售企业在国内还能享受到很多税收和地租的优惠,它们带着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开始国内迅速扩张。

    对超市场收取进场费,国家并非没有规范。事实上,2006年10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禁止零售商收取合同外的促销服务费;不得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在未提供促销服务时,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供应商促销服务费用等等。但是五年多来过去了,卖场的各种收费却是有增无减。对于卖场违反这些细则的行为,查处的成本很高,而处罚的经额又很小,对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只有三万元。几乎所有的卖场都只是把收费的名目改了,把明处的费用放到暗处收,继续让进场费用大行其道。

    三、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加速本地区发展,为外企提供了大量优惠政策,相应减少了本土企业的发展空间。

    四、国个零售业发展模式不健康。

    从利润来源来说,国外超市90%以上的利润都从经营来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也表示:“国外超市的利润最主要是进销差价”。而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告诉记者:“通过商品周转的方式去盈利,这是世界零售商主要利润来源。”

    这种靠赚取差价盈利的模式,核心是优化供应链,发挥了零售业本身的优势,通过大规模采购,引入价格更低廉的商品,在低价的基础上再加价销售,赚取差价。由于是零售商直接从产地自己采购的商品,这样商品就省去了代理和进店费用的交易成本。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说:“在发达国家零售企业有一支非常重要的经营队伍,就是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根据他对消费者的理解,和他丰富的商品知识,他会在国内甚至全球去选择他认为消费者最喜欢的商品,他会直接去下单采购。”

    而国内零售业靠收取进场费的模式不利于国内零售内的健康发展,也无法优化零售业的供应链,更不利于经营队伍的建设。

    【解决之道】

    要根除这种怪胎式零售业模式,首先需要我们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程,明确界定收取进场费的违法行为,这零售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必须的指导与依据。其次,成立专门的调查与督查机构,加大对违法收取进场费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大其违法成本,维护法律的威严,树立政府的威信,切时保障民众的权益。然后,成立由专家的行业模式发展小组或成立行业协会,引导零售业向健康模式转型;同时,政府应加强对零售业的监管与支持,切时保障我国零售业正常运行发展。最后,借鉴国外先进的发展理念,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整合国个零售业的发展,优化商品供应链,强化经营队伍建设,建设良性的中国特色的零售业健康运营模式。让中国百姓真正享受到中国商品的物美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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