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总喜欢托人情、找关系。不这样做,他们就觉得不踏实,就会很焦虑。这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社会问题。
由于“潜规则”奉行者相信通过潜规则可以摆平任何事情,一旦遇上“麻烦事”,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走后门,通过权力、金钱、关系来摆平,而不是依法、依规办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解决。例如,一旦在路上闯红灯被交警拦住,就习惯性掏出手机,赶紧找熟人疏通关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上学就业,寻医问药……但凡生活中遇到难题,就更离不开“关系”:找同学,托朋友……总是让人心力交瘁,焦头烂额,似乎不动用“关系”,就没有安全感。
“潜规则”盛行是一种反法制现象,是我国长久以来人治社会的余毒。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是一切人包括政府官员的最高行为准则,而“潜规则”恰恰要把体制内的事放到体制外去解决,不按法律和规则办事。它遵循的是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人情第一,坚信权大于法、钱大于权。这严重影响社会公平,给“无权无势”、没“关系”、没“背景”的普通大众带来更多焦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敌。
“潜规则”大行其道,首先是因为我们的规则存在着漏洞。人们习惯性地“找关系”,说明社会规则有漏洞可钻。在社会转型期,有更多的真空地带让人情可以被当作交易的筹码,人们更加倾向于“暗箱操作”、不守规则。
其次,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潜规则”文化。讲人情、论关系在中国源远流长,这跟历史、文化等都有关系,短时间内很难改变。明知“潜规则”不对,但操作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这是有“能量”的表现。摆平一件事,不管这件事是多么恶心的事,一些人都可以拿来吹嘘。
最后,还与权力失去监督有关。一些公权力的掌握者,一旦占据了一定的位置、拥有了一定的权力,就自以为无所不能,能摆平一切事情。而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在经济上富裕的同时,道德素养、财富品质却没有跟上,在巨大的财富面前迷失了自己,以为用钱可以摆平一切事情,显得狂妄而无知。
要让“潜规则”失去市场,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用严密的法律来弥补和修复社会规则中的漏洞,让投机者无机可趁;其次,要对公权力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监督,使公权力的运行置身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以阳光的操作和程序驱散“摆平”的黑暗,铲除滋生“摆平”的土壤;最后,还要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法律至上、规则第一的理念,以法治文化代替“潜规则”文化,让“潜规则”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