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开展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30日在北京启动。该工程将计划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为全国亿万孩子树立道德榜样(10月30日中国广播网)。
这次“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隆重推出,我看也难免会重蹈“豆腐渣工程”的覆辙。试想,如果中华孝子真的能像这些“专业委员”们声称的那样,可以如此大批量的生产,那为什么不可以多设立几个工程,培养“百万见义勇为者”、“百万坐怀不乱者”、“百万拾金不昧者”……等等,如此“百万”下去,中国早就成了“君子国”了,今天大家哪还需要为“道德滑坡”焦虑?
此外,中国的孝文化可谓精华与糟粕参半,不加区分地硬塞给孩子,未必是好事。比如孟懿子向孔子问孝,子曰:“无违”,后来他又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请问今天的年轻一代有几个能做到“无违”?又有几个能做到“三年无改”?要求他们在父母面前“无违”难道就合理吗?倘若年轻一代都“无违”、“无改”起来,社会又该如何进步呢?
在孝文化当中,还有不少违反人性的地方,如在民间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图》中“郭巨埋儿”的故事,说郭巨为了省下粮食孝敬母亲,居然活埋自己的亲生儿子。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曾不无讽刺地说,看了《二十四孝图》后,不仅他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做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那么该埋的就是自己了。
不要忘了中国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才开始尝到个性解放的甜头,到今天为止还不到100年,难道让我们又回到“吃人礼教”禁锢当中去吗?
在剔除了孝文化中的糟粕之后,我们应该明确,在今天谈论孝,其基本前提是父母和子女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孝的主要涵义包括对父母的尊重,以及对父母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等,这些通过公民教育就可以解决。父母并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子女,子女也没有绝对遵从父母的义务,对父母尽孝,绝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那种“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孝道,再也不能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