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链接】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据悉,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零售价格仅为0.08元,全国目前有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每年的消费量约为80-90亿片。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目前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经发改委反垄断司查实,2011年6月9日,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据发改委反垄断局万江表示,签订这个协议,第一个就是这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销售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原料,第二就是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液、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家企业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发改委表示,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解析】
一、两家企业的行为确实构成垄断。
目前,中国仅有两家辽宁企业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经过官方调查,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与两家生产企业分别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两家企业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未经过山东顺通、山东华新授权,这两家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上述两家山东公司事实上为关联企业,其中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为另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这两家公司与两家生产企业分别签订的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内容完全一样”。
二、肆意抬高市场价格牟取利益
两家公司控制原料药货源后,立即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至1350元不等。另有企业透露,两家公司在要约中甚至还提出了每公斤2600元的高价。
由于无法承受价格的“三级跳”,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不得不在2011年7月全面停产,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而这也造成了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一些基层医院甚至已经开始控制开药量。据官方透露,已经停产的这些企业生产的复方利血平占到市场六成到七成的份额。
三、影响低收入患者人群
由于价格低廉(市场零售价约为每片0.07元到0.08元),复方利血平的主要消费群体为低收入民众。如果原料药的价格涨到每公斤2600元,意味着每片药的零售价格要提高0.4元。而且由于抗高血压药的特性,消费者一旦用药后,是不能停药的。“这种控制货源后垄断市场的行为,性质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