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铁道部承诺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手段,组织对《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尽快向社会公布。该标准将明确规定,旅客日常购票排队等候不超过20人,进站安检日常等候不超过5分钟;列车晚点须及时通告,超过30分钟要说明晚点原因并致歉。(据12月1日《新京报》)
长期以来,“铁老大”存在的生、冷、硬、训等作风,广为社会所诟病,而“一票难求”、“黄牛党”猖獗等现象,更加剧了公众对铁路部门的不满。这次铁道部作出创新改进服务的承诺,顺应了广大旅客的期待,对铁路部门回归服务本色、重塑社会形象,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众所周知,公众对铁路部门最大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购票难,二是服务差。因此,笔者认为,铁道部对社会作出承诺也要重点围绕这两个方面来展开,做到“三有”。
一是承诺要有诚。“金奖银奖不如旅客夸奖,千好万好不如旅客走好”应当成为作出承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在作出承诺时,不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所承诺的事项不是直接关系大众的切身利益,而仅仅是为了缓解老百姓对铁路部门的“指责”或“怨气”,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容易与群众的实际需要产生距离,甚至会有“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感觉。就广大旅客而言,对铁路部门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能买得上票,严厉打击“黄牛党”垄断票源,如果这一点没有在承诺中体现出来,承诺就缺乏应有的诚意。
二是承诺要有度。承诺过了头,超出了实际履行能力,就会履行不好,甚至成为一纸空文。前一段时间,笔者到福建省厦门市出差,发现当地虽然通了动车,但购票厅、候车室、检票口等配套设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在这些地方,要实现铁道部承诺的“购票排队等候不超过20人”、“进站安检日常等候不超过5分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果承诺过度,不但会助长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而且还会让公众在“期望”中产生更大的“失望”。
三是承诺要有信。承诺践行到位,才能给群众带来实惠,赢得民心;承诺打了折扣,势必“行不信者名必耗”。比如,对旅客购票时间漫长、列车晚点、实名制火车票遗失处理等新老问题,不仅要有明确的承诺,更要向公众展示违反承诺相应的处罚规定,保证兑现承诺。这就要求铁路部门“打铁还要自身硬”,把所承诺的事项进行落实分工,明确服务质量、时限等要求,并及时跟踪问责,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年终将至,又到了铁路客运的高峰期。我们期待以上“三有”在铁路部门的承诺中得到不折不扣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