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变成了出国游,公车消费支出居高不下……针对部分政府机关的公款浪费行为,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三公”经费从不公开到公开,体现了我国在建设透明、责任政府上的决心,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从以往一些部门公开的“三公”消费数字来看,未免显得粗枝大叶、遮遮掩掩,让人有雾里看花之感。
“三公”经费公开的目的,不仅在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为社会公众的监督创造条件。因此,一个合理的“三公”经费公开,不仅仅应该告诉公众各项开支花了多少钱,还应明确告诉公众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部门虽然列出了“三公”经费公开支出情况,但往往只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至于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公众还是一头雾水。一些部门的“三公”经费数字,很难让公众判断出这些消费是否合规合理,支出项目也没有解释说明。这样的公开与公众的预期相去甚远!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相比,今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三公”经费账单堪称一个样本。出国费、接待费精确到“人次”,公车经费精确到具体“车辆”,一定程度上执行了国务院“细化公开内容”、“公开得更详细”的要求,加上说明,一般纳税人可以看懂这个账单。
政府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纳税人有权知道“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且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更是建设民主法治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地方政府部门不妨以审计署为榜样,把“三公”经费公开做得更详细、准确、科学些,让群众看得懂、监督得起,而不要让其流于形式。同时,还应当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三公”消费信息公开,特别是对于那些拒绝公开“三公”消费,或者以虚假数字糊弄公众的政府部门应该有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