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去年发的关于国家地震局经费支出的一条微博,近日经媒体报道,再次引起网友的质疑。
这条微博说,国家地震局2010年经费支出中,仅有千分之一用于地震预报预测,为270万元。一些其他支出为,震情跟踪1700万元、地震信息传输及管理5012万元、住房公积金7166万元、购房补贴8678万元、行政运行1.8亿元、机构运行2.1亿元等等。经媒体记者核实,证明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国家地震局去年4月公布的部门预算支出表。
网友质疑的原因,一是地震局的设立初衷是为预测地震,几年来目睹国内外诸多大地震后,这样一个极低的预报经费数字令人唏嘘。二是地震局用于行政运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花费,数倍于地震预测、震情跟踪等业务,大有花纳税人的钱为自己谋福利之嫌。两相比较下,问题指向了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和充分性上。
自1999年启动新一轮预算改革到今天,预算制度对于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民主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公开成为了政府行政的常态,但在预算公开中含糊不清、大而化之的公开方式也有待改进。
预算公开数据上不充分,形式上的不透明,会使公开沦为实际意义很小的形式上的公开。在国家地震局的预算开支表中,支出项目中都有宏大名称,比如“外交”、“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虽然也能称上公开,公众却看不到具体支出的用途,既不能详细看到地震局在如何花钱,更无法得知是否有必要在 “其他开支”上花费如此巨资。在看不懂的预算面前,监督很容易有名而无实。
增进预算透明度,不仅要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也要在公开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体现。比如国家地震局的预算开支表中,不是在出炉后公布完事,而要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就做到充分公开,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与监督,通过政府部门的细致解释,媒体的充分报道,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预算开支就不会成为一个在事后被反复质疑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取得公众的谅解。
政府部门的预算开支是否合理是一个问题,而机构设置本身是否合理,同样是一个问题。地震部门现实中面临一些尴尬,比如公众对于预报地震寄予厚望,认为地震部门的存在就是为了预报地震,地震部门自身则反复向公众解释地震无法预报。地震预测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如果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地震确不可准确预测,那么我国不妨效仿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将预报工作剥离成“探索性科研”,地震局只承担减灾规划等工作,而这完全可以在预算编制时就展开激烈探讨,促使机构设置更科学更合理。
预算公开当时可谓行政改革的破冰之举,哪怕“为公开而公开”也是进步,但当预算公开成为常态时,就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的起步,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使预算公开更明晰、更及时,进而使预算阳光化成为推动行政改革的重要制度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