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根据检方指控材料,北大资源集团核心管理层先后五次通过转移房租收入等方式,将近2000万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自发放。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目前,6名涉案人员中的4人已被海淀检方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另两名当事人在逃。(1月9日 《京华时报》)
北大资源集团是一家由北京大学入股70%建立的国有控股集团,近2000万的国有资产被腾挪私分,最终还是因为“内讧”举报才得以暴露,作为出资人的北京大学,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原报道中人们不难看出,北大资源集团从改制到运行,都有着太多的不认真、不规范现象,这是此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不认真、不规范的表现一,改制得不彻底,导致出资人对企业的监管严重失位。企业核心利益层的坚硬“外壳”,员工无法捅破,作为控股股东的北京大学,可以不参与资产运营,但不应该与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数千万的房租款任由企业转入自由支配的小金库,并以奖金的形式私分,北京大学如果是不知情,当属严重失职;如果是与企业存在着私利输送,故意装聋作哑,则应作为同犯,由检察机关一并调查起诉。
不认真、不规范的表现二,以事业单位的理念办公司,为个人寻求“左右逢源”式的双保险,最终在错误价值观的导向之下,国有资产成了打狗的肉包子。按说,企业改制了,按照法人治理的原则,总裁也好,董事长也罢,按照章程履行职责,拿到报酬也就是了,不该再有别的说辞。可是,北大资源集团私分国资的最初动力,竟是“学校四个企业,只有我们上缴的管理费最多”而产生的不平衡,而这种本不该有的不平衡,并没有被控股人北京大学及时洗脑解决,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
此外,科学园办公室成立并由北大资源集团来控制,是北京大学的另一败笔。报道称,这样的安排,是“为解决北大资源集团领导的行政级别”。真是可笑,人都进了股份制集团核心管理层,北京大学还在惦记着这些人的行政级别,那边拿着市场化的机遇薪酬,这边还在享受着行政级别的待遇。科学园办公室本来是个无投资、无收入、无资产的“三无”单位,名下的账号恰好成了北大资源集团的逃税小金库。由此来看,北京大学不仅把国资当作打狗的肉包子,而且连狗食盆都为人家准备好了。
诸多不可思议的事,其实只要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认识,答案就往往非常简单:敢于瞒天过海私分国资者,背后总有一个同样胆大妄为的顶头上司,或有一个昏庸麻木的监管机关。而所有这些,无一不盘根错节于各种各样的利益纽带。令人痛心的是,他们蚕食的利益,是纳税人的血汗,是来自国库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