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时评:保护耕地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这是顶层设计对中国土地问题发出的最强音。
“土地是财富之母”。狭义上说,土地亦是“财政之母”,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要素。一个已成常识的数据是:我国有约占全球23%左右的人口,而只有约7%的耕地面积。世界银行估算,2010年到2012年期间,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仍然稳定在0.08公顷左右。这表明,各级政府最近几年基本守住了红线。但这个数字,仍远低于美国、俄罗斯和英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这三个国家的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为0.5公顷、0.8公顷和0.1公顷。
保护耕地,须如“保护大熊猫一样”。这离不开几个严峻的现实:一是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仍在热议耕地保护问题。“重金属污染的农田约有1000万公顷,农产品农药残留检出率偏高,抗生素存在过量使用现象,农用地膜和塑料大棚的应用导致塑化剂残留……”这些问题,不容规避。二是耕地少,供需矛盾突出,但一些地方粗放浪费也是常事,批而未供、闲置撂荒大量存在。譬如据国土部统计,海南省截止到2013年“供而未用”的土地有13万亩,几乎与海南省近两年的土地供应量相当;2007年以来,山东“批而未供”土地也高达60万亩左右。此外,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也越发需要理性地厘清。
客观而言,在保护耕地问题上,制度设计旗帜鲜明,相关举措一脉相承。早在2006年,十一五规划首次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未来五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2008年8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申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并提出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应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即便是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还专门要求北京、上海、南京还有另外11个大城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一切皆因为——耕地保护,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战略议题。
改革箭在弦上,保护势在必行。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有关部门去年6月底的统计,全国农村大概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总面积是3.8亿亩,占到28.8%。把土地部分和全部流转给人家使用的农户接近6000万户,占全部承包农户总量的26%,这个进程还在逐步向前推进。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在保护的基础上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这是中国农村亟待在探索中回应的新课题。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守好数量和质量的“双红线”,占补平衡、有序流转,宝贵的耕地资源,才会成为中国永续发展的不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