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省、市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一、选调职位
职位 |
职位简介 |
选调计划 |
专业 |
学历 |
业务处室科员 |
经济管理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市县(区)以下(含县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上述对象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24日下午5:30。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采取现场、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宿迁市发改委(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316房间);电话:0527—84338527,传真:0527—84338510;电子邮箱:fgw84338527@163.com。
3.审核与发放准考证:10月25日下午2:00—5:30,在市发改委会议室(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312室)进行资格审核,核对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审核,逾期按放弃处理。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在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拔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身份及两年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以公务员登记表为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须达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职位要求,宿迁市发改委会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拔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拔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8527 84359275
监督电话:0527—84338503
公告网址:
网上宿迁(www.suqian.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
宿迁发展改革网( www.sqdrc.gov.cn)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