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招聘检验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寿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因工作需要,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食品检验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为食品检验专业。有食品检验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三、应聘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5日—2月5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亲自报名,并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报名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检验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内容为食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食品检验实验相关专业知识、检验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录取方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一周。
十、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寿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采取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奖励方式,购买社会保险。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信息查询。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板块查询、查阅。
3、联系电话: 0564—4123008 监督电话:0564—4123022。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