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1名,硕士研究生9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程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分为龙湖校区和桐柏路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2668亩,建筑面积9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06万册,电子图书58万余种;共有140个校内实验室,20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演示室、计算中心、实习车间、体育馆、室内游泳馆、体育场和学生活动中心等。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各类在校生25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事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51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于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程学院(http://www.haue.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工程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金 玲
联系电话:0371-6250368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某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5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的博士毕业生,如在录取后六个月内不能到学校办理正常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纪检组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3682(河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序号 |
招 聘 专 业 |
招聘人数 |
学 历 要 求 |
招聘单位:河南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51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9人) |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 |
纺织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4 |
制浆造纸工程(印刷方向)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5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6 |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8 |
中国少数民族史;社会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9 |
英语语言文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0 |
艺术学;设计学;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1 |
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2 |
旅游管理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3 |
体育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4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5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5 |
图书馆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6 |
岩土工程;工程力学;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5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7 |
轨道交通;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测绘工程;结构工程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8 |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9 |
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0 |
地质学(地质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方向)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1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2 |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3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学科)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4 |
会计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硕专业一致) |
25 |
产业经济学 |
1 |
|
2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 |
|
27 |
表演(服装表演) |
1 |
|
28 |
环境艺术(室内装修) |
1 |
|
29 |
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2 |
|
30 |
视觉传达艺术 |
1 |
|
31 |
产品设计(染织方向) |
1 |
|
|
合计 |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