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报名时间为4月23日—27日,报名网站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笔试时间为5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作最低服务期为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长白山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等19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至199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招聘的人员要求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基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设定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4月23日9:00—27日16: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0及以上或火狐和谷歌浏览器)通过登陆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点击“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才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时间:2016年4月23日9:00—27日16:00。
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4月27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4月27日18:00。
注意:考生4月27日16:00资格审查结束后,只能进行查询,无法再报名和改报。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5月5日9:00—6日16: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点击“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才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打印准考证”,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9:00-11:0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不及格的不作为面试人选。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范围可参考附件2《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2016年5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点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成绩查询”,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免笔试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前,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4.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如果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其中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作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告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省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网站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成绩等信息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3—5710461、5750009(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0433—5710373(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6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3.工作年限证明
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