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我区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更好地为绿色交通大发展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成立于2012年,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是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及运营中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四) “211工程”、“985工程”类院校毕业者从优;具有环评师等资格证书者从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 2月25日17:30分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好并签字确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扫描后发送到邮箱2586845622@qq.com。
对报名情况有疑问者,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朱广河;联系电话:0471-6536717。
(二)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者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来面试。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知识等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9:00分。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北口南200米路西巷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
(四)考察聘用
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拟聘人员的业务素质、身体状况、政治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并办理聘用手续(非事业编制)。
四、其它
(一)我站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
(二)报名联系方式为我站公开的电话号码,其他联系方式均为无效。
(三)聘用人员为单位内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环境监测站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