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是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括: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组织策划公众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编制《上海环境年鉴》与《上海环境状况公报》;拍摄制作环保影视资料片;维护、管理“上海环境热线”网站、“上海环境”政务微博、微信;负责《中国环境报》上海记者站新闻采访组稿等工作等。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要求 |
记者 | 1、有选题策划与沟通能力,能完成一线采访工作;2、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完成日常的新闻采访、组稿、编辑等工作;3、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 1 | 4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环境类、新闻类相关专业 |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环境宣传 | 1、有创新思维,能独立完成有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及设计;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美术设计能力,善于根据新媒体特点,独立完成信息撰写和内容设计;3、有环境专业知识储备,能完成环保科普稿件的撰写;4、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 2 | 4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环境类、新闻类相关专业 |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长期加班;3、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简历、有关身份证及学历、能力证书复印件(有关材料恕不退还;拒来访),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有意应聘者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挂号信函或EMS寄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2层2203室 办公室收,邮编:200070;联系电话:63174794、63173625。信封上请注明“应聘”。)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环保常识、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非上海户籍人员需满足本市事业单位录用条件。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8、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之后,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聘用(包括试用)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