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食局拟组织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浙江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计划表》(附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
浙江省粮食局直属5家事业单位本次招聘11个岗位共13名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省粮食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主要负责省级储备粮油储存的技术指导,检查督促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浙江省粮食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负责全省粮食行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工作。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粮食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负责对各个环节粮油质量实行检验;本省粮油产品受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调查及粮油品质的测报工作;本省粮食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省内粮油的质量检验和质量争议的仲裁等工作。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省粮食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主要负责并组织实施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信息化建设任务、计算机网络维护和安全运行;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发布国内外主要粮油品种信息;负责编辑、发行《粮油信息•资讯》;组织省级储备粮(油)轮换的竞价交易活动等工作。
浙江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省粮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主要负责全省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研究具体落实办法,建立健全全省军粮供应应急保障体系。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资格复审时。
2、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的招聘岗位按笔试60%、面试40%计入总成绩。其余3家单位的招聘岗位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10月31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时间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具体岗位使用的试卷类别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余4家单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可选择两份表格中贴合本人实际的一份,贴照片,样式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含劳动、聘用合同及招聘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证明)、论文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一次性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食局政务网(http://www.zjls.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3、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zjlyzjzx.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省粮食局网站或招聘单位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粮食局(监察室、人事处):0571-85773031、857730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0571-88178567,0571-88173142
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 0571-88860203,0571-88932236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0571-88800972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 0571-85773053
浙江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0571-85773186,0571-85776018
附件:浙江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粮食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