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yhldbz.gov.cn
余杭人才网:http://www.hzyhrc.net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户籍和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相关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
(七)注意事项:①杭州市区常住户籍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常住户籍(含杭州市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②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③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以硕研身份报考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⑤招聘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⑥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招聘政策问答”);⑦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低于“合格”等次的,不能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15年9月5日一天(上午9:00—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地址: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红丰南路116号)。
(三)报名办理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政策问答》和《招聘计划一览表》,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考生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笔试资格)。考生请自行下载并规范填写附件3《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表中“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二份(一寸免冠照2张,贴《报名登记表》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招聘政策问答》。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并加手印的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及下载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且不再改报。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审核通过且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改报,并接受改报单位的资格审查。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7日9时-9月18日17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余杭人才网”(网址http://www.hzyhrc.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19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2015年10月9日左右在“余杭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面试
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按1: 1.5比例确定(有小数点四舍五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报考余杭区教育系统财会岗位的考生,在考察之前先进行应聘单位确认,具体单位、确认办法详见附件2《招聘政策问答》。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进入考察后,应在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余杭区教育局下属学校财会岗位递补办法详见《招聘政策问答》)。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杭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次年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余杭人才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0571-86145127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
附件3-201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社区工作者报考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6日